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1、首先,行政诉讼中被告应该是作出具体生效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。
2、 复议机关维持了原来具体行政行为的,说明原具体行政行为有效。
3、那么生效的也就是原行政机关的刑侦行为,所以应该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。
4、 下面的问题就很好解释了,复议机关改变了具体行政行为,那么原行政行为失效,生效的就是复议机关的行政行为。
本文分享完毕,希望对你有所帮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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